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杭建市[2018]68号 )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将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资料、以及保函格式文本、保险条款和投保单格式文本、工程担保合同格式文本向社会主动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工程担保操作指南。
3、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每月定期报送工程担保开展情况。具体详见附件工程担保操作指南。
联系电话:0571-87020712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