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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15   点击浏览:4317次

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杭建市发〔2017〕171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西湖名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4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中一律停止使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

二、2017年5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则进行。

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废止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后,各地不得再以进入优秀企业名录、短名单等作为投标条件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四、废止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后,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不断深化招投标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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